海委:以“四项机制”提升执法效能
发表时间:2024-03-22分享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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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水行政执法“四项机制”(推动跨区域联动、跨部门联合、与刑事司法衔接、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)为抓手,聚执法合力,解执法难题,提升执法效能。
海委与公检法司机关开展多层次协作,签署协作文件71份,开展联合活动110次,构建全方位、立体式执法协作格局。同流域检察机关签订协作协议,实现委属二级以上单位全覆盖。
海委以“四项机制”推动河湖执法,联合山西平顺县公安局抓获1个组织严密、反侦察意识强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;联合南运河沿线地区检察院,协作清除碍洪违建300余平方米、阻水大棚400亩等。组织津冀水利部门和检察机关,开展大清河蓄滞洪区联合巡查。
海委坚持结果导向,以“四项机制”提升执法效能。联合公检法机关举办专题培训,组织执法人员到法院旁听行政诉讼庭审,通过观摩促进执法流程进一步规范。会同津冀司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监督,学习司法部门在评判和提高案卷质量等方面的经验,提升执法监督水平。
来源:中国水利报 2024年3月22日
责任编辑:陈帅